商事法第二個禮拜,一切來說都還OK,除了老師有時候雖然講的很慢,但是講的很長的情況下,我們還是勉勉強強的抄筆記,盡量把每一條法則都搞清楚。

目前我在這個班擔任服務股長,另一位朋友則擔任班長的職務。

原本我對擔任股長是保持怯怯欲試的態度,後來是因為朋友就坐在我隔壁,有個照應之外,老師又說主動擔任的人會對我們印象很好(所以應該會加分吧?)的關係。

結果在這幾天以來,我認為啦,老師會比較少點我們一些...

不過還是要努力用功啦!教我們的可是財法系主任耶!他可是用他們財法系的規格教我們的,哪有那麼好過~

而且他也常常說我們很難教,不像財法系學生都巨細靡遺、規規矩矩的上課。


只不過老師點到名的同學如果回答不出來就會被記,居然被朋友看到我們班某同學,在下課時間趁老師不在教室時擦掉老師的「記號」,真的是很缺德的行為。

此外,在上星期二老師小考前抄在黑板上的字也在考試時「大落落」的抄下來,要不是身為服務股長的我上去擦黑板,老師恐怕對我們印象會更差吧?(因為等老師開會回來之後發現黑板的「答案」被擦掉之後,還誇「我們」咧!)


雖然在暑修難得高尚一點,但恐怕一開學就會被我們班其他高手比了下去。

唉唉!我還是只能當個小小的老大啊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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