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了Twilight將近一年,連我自己都很驚訝,這個包含了許多元素的小說,居然可以影響我那麼深。
想當初就只是看了預告片,買了小說來看之後,再去電影院了解一番,就徹底的愛上Twilight了。
近來Twilight造成的話題有增無減,甚至還有藝人批評Twilight是爛書,這我不予至評。
因為身為Twilighter的我,也很明白這部小說和電影個別的優缺點,只是沒有講明而已。
史蒂芬妮‧梅爾也說過,她覺得Twilight saga寫的很不純熟,如果可以的話,她很想把Twilight重寫一遍。
儘管如此,在我看過宿主之後,與Twilight拿來比較,我也同意作者的看法。
但重寫之後,是否Twilight就不會讓人如此著迷了呢?這點真讓人匪夷所思啊......
有人說,他覺得Twilight電影把Edward and Bella相愛的過程拍的太急促,讓人百思不得其解,Bella是怎麼愛上Edward的,而Edward又是怎麼愛上Bella的呢?
在我看來,原著和電影改編的沒什麼不同,他們因為什麼原因而愛上對方不是說的很清楚,而是自然而然的,愛德華對貝拉來說很特別,而貝拉是愛德華唯一的例外,也深深吸引著愛德華,這樣的火花並不平凡。
更重要的是,以人鬼戀為媒介、世仇為糾葛的故事,它傳達的真諦是心智的蛻變以及愛的包容。
在這四集的故事中,貝拉從遇見愛德華到變成了吸血鬼,只有短短約三年的時間,雖然許多Twilighter希望作者能夠繼續寫"午夜陽光"(第一集愛德華的觀點),我看過流出的部分也深深受到吸引,自覺又更愛Edward了。
但續集的話,老實說我覺得真的不用了,雖然有人對破曉的結局感到不滿意,但以遇見吸血鬼和對變成了吸血鬼的永恆來說,吸血鬼之後的永恆已經不算什麼了,那有待Edward陪著Bella去發覺他們的新天地。
可能吸血鬼不能睡覺的永恆,最後會變得很無聊,但起碼愛德華找到了貝拉,針對這點來說,已經是很美的結局了。
如果要再寫下去,那就是另一個傳說的開始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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